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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法同行 不负韶华 | 法治小讲堂第七期与你相遇!

来源 :  色色视频      作者 :  色色视频      发布时间 : 2025-12-02

践行法治理念

青年矢志前行

马院学子以案为鉴,明辨是非

开启法治小讲堂第七期


本期小讲堂将带领我们深入四个案件

持正义火炬,照亮法治之路

展时代答卷,书写责任担当

新时代马院青年

为理想坚守,为正义护航


01

第一组:思政251班的胡赢文、郑灵吉、姜琪、迪丽努尔同学为我们带来了泸州遗赠案。黄某与蒋某系夫妻关系,但黄某却与张某长期同居。黄某生前立下公证遗嘱,将部分财产遗赠给张某。张某主张权利时遭到蒋某拒绝,随后诉至法院。法院经审理认定,该遗赠行为虽系黄某真实意思表示,但违背公序良俗原则;且所涉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黄某无权单独处分。最终,一、二审法院均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。此案明确了遗嘱自由应受公序良俗的原则限制,彰显了法律对合法婚姻关系及社会核心价值观的维护。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1


迪丽努尔:本案充分展现了司法裁判的社会价值引领功能。法院通过否定违背公序良俗的遗赠行为,传递了尊重婚姻、恪守诚信、崇尚美德的价值导向。司法不仅是定分止争的工具,更肩负着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的使命。通过个案裁判,司法机关应当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财产观,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风尚。

【座右铭:法者,治之端也;律者,民之安也。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2


姜琪:该案判决强化了对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保护。夫妻之间相互忠诚不仅是传统美德,更是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的法定义务。非法同居关系不受法律的认可与保护,基于非法同居关系提出的财产诉求无法获得司法支持。该案彰显了法律对合法婚姻关系的优先保护原则,有助于维护家庭稳定,弘扬公序良俗。

【座右铭:正义的天平也许偶有偏差,但终将回归正义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3


郑灵吉:该案判决彰显了公序良俗原则的司法价值。当机械适用法律规则可能导致道德失衡时,公序良俗可作为关键裁判依据,既矫正法律适用偏差,又填补法律漏洞,使判决结果既符合法律逻辑,又契合公众道德期待,从而维护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伦理秩序。

【座右铭:律者,所以定分止争也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4


胡赢文:本案清晰划定了民事主体意思自治的法律边界。遗嘱自由是公民的合法权利,但并非是无限制的绝对自由。当财产处分违背公序良俗或损害他人权益时,该财产处分即便是真实合法也属无效。这警示我们,在行使财产权利时须坚守法律底线与道德准则,不可因个人意志忽视社会公共伦理,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

【座右铭:法律是显露的道德,道德是隐藏的法律】


02

第二组:思政252班的田佳依、肖雯婕、徐书圆同学分析了我国人脸识别第一案。野生动物世界单方面将入园方式从指纹识别变更为人脸识别,这一行为既构成对服务合同的单方违约,违反了合同变更需协商一致的原则;又因在收集人脸信息时未再次获得消费者明确同意,违反了个人信息处理应遵循的合法、正当、必要原则。因此,该强制刷脸的变更行为已被法院认定构成双重违法,这一判例为规范企业生物信息采集行为确立了重要司法标准。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5


田佳依:本案中法院认定动物园单方面强制刷脸入园属违法行为。该案启示我们,生物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,处理此类信息须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。企业应严守法律底线,个人需强化权利意识,只有这样,才能确保技术应用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效率与权利保护的平衡。

【座右铭:在民法慈母般的眼中,每一个人就是整个国家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6


肖雯婕:人脸识别第一案警示我们,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的原则,其中用户知情同意是核心前提。该案不仅加强了公众的权利意识,也加速了相关立法进程,明确昭示技术的进步绝不能以牺牲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为代价。这充分表明,构建规范合理的技术治理体系已成为数字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。

【座右铭: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7


徐书圆:该案具有里程碑意义。此案中,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成功捍卫个人信息权益,不仅引发了社会对技术伦理边界的深度反思,更显著提升了公众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。作为人脸识别领域的司法首案,其裁判为数字时代技术应用的法治化治理提供了重要实践范本。

【座右铭:法者,治之端也】


03

第三组:思政253班的谢鸿锐、王海波、陈体瑞同学分享了莫焕晶案。2017年,保姆莫焕晶因深陷赌博泥潭,多次盗窃雇主财物,甚至蓄意纵火,妄图借机索取财物,最终导致四人死亡。经法院审理,认定其犯罪证据确凿,依法判处莫焕晶死刑并附加多项刑罚。该案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相关行业规范的完善,也进一步揭露了赌博的巨大危害。小组基于此案例得出结论:建设法治社会,要加强反赌博宣传,并持续推动行业规范不断完善。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8


谢鸿锐:本案罪犯莫焕晶因沉迷赌博丧失职业道德操守,在担任保姆期间监守自盗。为筹集赌资,她多次盗窃雇主朱女士家中贵重金饰典当变现,并编造各种理由骗取借款。在赌资耗尽后,受赌徒心理驱使,她策划了先纵火后救火的骗局企图邀功索财,最终导致四人死亡、房屋焚毁的惨痛后果。

【座右铭:法不阿贵,绳不挠曲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9


王海波:本案中,莫焕晶为向雇主朱女士借钱偿还赌债,竟采取放火手段,企图通过先纵火后灭火的方式博取感激进而借款。然而该行为直接导致朱女士及其子女葬身火海。法院最终以放火罪、盗窃罪判处其死刑并处罚金。这一公正有力的判决既慰藉了死者家属,也为社会注入了法治强心剂。

【座右铭:正义也许会迟到,但绝对不会缺席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10


陈体瑞:莫焕晶案暴露了家政行业监管体系的深层漏洞,推动行业建立从业人员背景审查与职业能力评估机制。在法律适用层面,该案精准厘定了放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界限,其庭审程序与裁判规则为同类案件确立了司法标杆。数罪并罚的严厉惩处,既实现了对被害人家属的实质性救济,更以法律权威昭示:任何践踏生命尊严、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,都必将承受与其罪行相当的司法制裁。

【座右铭:治国无法则乱,守法而弗变则悖,悖乱不可以持国】


04

第四组:思政254班的张芳敏、刘肖彤、傅雨艾同学讲述了徐玉玉案。这是一起因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电信诈骗悲剧。案件的迅速侦破与严厉判决,彰显了国家对电信诈骗零容忍的坚决态度。它不仅推动了《网络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的完善,促进了反诈宣传在全民范围内的普及,更成为提升社会信息安全意识、构建全社会反诈格局的重要转折点。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11


张芳敏:20168月,家境贫寒的徐玉玉遭遇电信诈骗。诈骗分子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员,以发放助学金为由,骗走其省吃俭用攒下的9900元。徐玉玉报警后,因悲愤交加引发心脏骤停,不幸离世。最终,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。精准诈骗源于个人信息泄露,强化信息保护与防诈意识是对生命最基本的守护。

【座右铭:法立如山,守之如磐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12


刘肖彤:陈某辉以诈骗罪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数罪并罚,且因无自首等法定从轻情节而被从重量刑。法院的判决既贯彻了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的司法立场,又严格遵循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,充分彰显了司法机关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。

【座右铭:法者,治之端也】


法治小讲堂第七期13


傅雨艾:本案以生命的逝去敲响防骗警钟。面对不断翻新的诈骗手段,反诈斗争仍需持续发力。公民需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,主动了解诈骗套路,筑牢心理防线;政府应明确零容忍态度,推动科技企业研发反诈技术,构建全民反诈的社会防护体系,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。

【座右铭:公理之下,正义不朽】


让法律条文于案例中彰显

让法治精神于讲堂上弘扬

课堂上对案件的探讨与思索

汇聚成推动法治建设的力量


怀热忱,永葆法治初心

践使命,续写法治新篇

愿法治之树长青

愿正义之光永存

本期法治小讲堂到此结束

我们下期再见